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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元生,(1681——1738) 直隶河间(今河北河间)人,清朝将领,康熙间入伍,授把总。累迁建昌路都司。史称“扬威将军”。河间哈氏第八代世祖。
康熙年间入伍,发迹戎行。
康熙末年(1722),授把总,累迁江西建昌路都司(正四品),因坐失察“私木过关”被免职。
雍正二年(1724),命引见,发直隶以守备用,补抚标右营守备(正五品),随军贵州,贵州威宁总兵石礼哈请以元生从剿仲家苗,有劳。
雍正三年(1725),补威宁镇中军游击,升为贵州威宁镇中军游击(从三品)。当时正值清朝政府在云南、贵州、四川等地开始大规模实行“改土归流”的时候,少数民族的土司纷纷起来反抗。
雍正四年(1726)五月,首先平定贵州长寨土司的叛乱,设立长寨厅(今贵州长顺)。不久,清廷将原隶属四川的乌蒙、镇雄、东川三土府划归云南。鄂尔泰派游击哈元生,摧毁了叛乱的乌蒙土知府禄万钟、镇雄土知府陇庆侯的势力,改设乌蒙府(后改称昭通府,今云南昭通)、镇雄州。乌蒙土知府禄万锺侵东川,镇雄土知府陇庆侯助为乱(东川府今会泽)。东川府土司禄禄氏(女)知书识礼,认为家族不顾亲情代代争战杀戮的原因是土司之位,导致骨肉离分,说服儿子和大小土官,放弃世职,向中央缴印,主动恳请朝廷改土归流。
雍正四年(1726)11月,鄂尔泰在赴东川府考察途中,路过威宁,召见总兵孙弘本、游击哈元生、地方官杨永斌,商定解决乌蒙土知府的办法,迫使乌蒙土知府投诚献土。
雍正五年(1727),乌蒙、镇雄叛乱。
奉云贵总督鄂尔泰之命,哈元生率兵三千,增援四川总兵刘起元协剿。
师发乌关,山路崎岖,林树茂密,土司兵占据险要地势进行顽抗。
哈元生身先入阵,冒矢石奋力攻打,所到之处,逆叛都被杀的散乱倒下,伤亡过大,余逆掉下山崖死者数万,弃寨而逃了。
鄂尔泰上其功,上奖元生取仲家苗、克乌蒙能效力,命以副将、参将题用,寻授寻沾营参将(正三品)。
雍正六年(1728),米贴苗妇陆氏为乱,鄂尔泰令元生往剿,破险设伏,捣其巢,获陆氏。率师赴阿驴,破雷波土司,以其助陆氏劫粮也。赉白金四千。迁元江副将。师还,阿驴夷目从,坐事,元生鞭之,其人大噪,围元生。元生率游击卜万年等与战两昼夜,贼败却,元生督兵夺据赤衣台。鹤丽总兵张耀祖赴援,元生出小溜筒江,搜斩馀贼,阿驴人空寨遁。拉金、者呢诸寨助为乱,并讨平之。鄂尔泰具以闻,上谕曰:“野夷性反覆,即无鞭责事,亦未必帖然。元生效力多,功过相当。置不议。”七年,调黎平副将,擢安笼总兵。八年,乌蒙复为乱,鄂尔泰令元生督兵出威宁,破贼数万,射殪其渠黑寡、暮末,连躏贼垒八十里,遂克乌蒙。赐孔雀翎及冠服,赉白金万。九年,擢云南提督。上以元生母逾八十,予封诰。寻调贵州。
雍正十年(1732)十年,召诣京师,入对,解御衣以赐,命在办理军机处行走。旋令回籍省亲。贵州九股苗为乱,命还贵州督剿。遭母丧,赐祭,令在任守制。率兵攻九股苗,获悍苗百馀,俘斩甚众,馀悉请降。十二月,进新辟苗疆图志,命巡抚元展成勘订。十三年,古州苗为乱,扰黄平,元生遣兵击之,总督尹继善奏调湖广、广西兵会剿。上授元生为扬威将军,统兵进讨,而以湖广提督董芳为之副。寻遣尚书张照为抚定苗疆大臣,元生与之忤。乃议划施秉以上为上游,用云南、贵州兵,隶元生;施秉以下为下游,用湖广、广西兵,隶芳。元生与芳议界,详逮村庄道路,文移辨论,日久师无功。经略张广泗至,劾元生徒事招抚,夺官逮京师,坐贻误军机论斩。
乾隆元年,上命贷其死,赐副将衔,赴西路军营效力。三年,卒,上深惜之,加总兵衔,赐祭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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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元生将军把皇上所赐的金银财宝,无偿地捐献修建清真南大寺,周济贫苦的同族人和同乡,这种无私义举,确是难能可贵,令人敬仰,令人赞颂的。
哈元生被捕入京后,经调查核实,初步弄清了事情的原委,获得了皇上的恩敕,被降职到新疆哈密军营效力。
因此,终日激愤难平,耿耿于怀,茶饭不思,郁郁寡欢,使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,英年早逝。
官方说是“水土不服”或“积劳成疾”而死,民间传说却是:“不堪受辱,吞金而亡。”
公元1772年,乾隆三十七年,哈元生逝世34年后,哈氏宗族又一位的将领,哈国兴卒于小金川战役军营中。
公元1773年,乾隆三十八年,为表彰以哈元生为代表的河间哈氏族群的不朽功勋,乾隆皇帝题写了如下赞词。
词曰:“中土回人,性多拳勇,哈其大族,每出将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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